9月1日,永平县公安局博南派出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余某某酒后谎报发生地震,还说自己是“公安局长”,结果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
当天,余某某和朋友外出喝酒,醉酒后,他还送朋友李某某回到永平县博南镇苏屯村的出租房,之后,余某某的酒劲越发上头,他大叫“地震了”,将6户租户叫醒,并强拉硬拽的将6户租户拉出房门“躲避险情”。后来,余某某还妄称自己是“公安局长”,要求6户租户接受检查。租户不愿配合,“公安局长”就大打出手,将租户打伤,租户遂报警。
公安机关查实后,对余某某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