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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法院借力“互联网+”助推执行工作
  • 时间:2016-06-01 31:16
  • 来源:
  • 作者:马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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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永平法院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质量、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执行力的理念,借力“互联网 ”的强大功能,全力抓好执行信息化建设,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长足推进。  

建设到位——在上级法院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下,严格按照“821”工程要求,进一步整合指挥、查控等资源,建成了“一个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两个平台”中的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平台和“八大系统”中的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管理系统、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共享平台系统、全国法院专用身份信息认证系统、云南省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查询系统,与当地执行联动部门的“点对点”网络查询平台和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查询系统。“捕猎”网络的建成和日趋完善,为法院执行工作上足了油,鼓足了劲。

惩治有力——依托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管理系统,将93名“老赖”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公布,并适时推送给相关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对其个人征信、实名购票、实名住宿登记、出入境以及工程领域招投标进行限制,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自名单公布后,已先后有14名“老赖”因顶不住信用惩戒的压力而向法院“缴械投降”,法院收获执行案款30余万元。2015年3月,永平法院在执行马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某因一再拖延履行期限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参与政府部门工程招投标的资质因此受限,在执行决定书送达第二天就主动与执行员联系,履行了全部义务。同年7月,永平法院在执行余某与施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施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主动到法院履行了第一期支付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查控高效——依托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适时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安银行等21家全国性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推送协助查询信息,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及存款。截至2016年4月,共向相关银行推送查询信息23批次197件208人,银行反馈查询结果4365条,查询到存款账户936个、银行存款1367.83万元,依法裁定网络冻结存款账户116个,实际控制资金133.4万元,强制扣划83.1万元。2015年12月,永平法院在执行余某与贵州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两次拒收相关诉讼材料,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和报告财产状况,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通过网络查询并冻结了该公司所有账户,在双重压力下,该公司负责人主动与法院联系,将不足部分案款缴纳,该案件得以全部执结,申请执行人在领取45万元案款时对法院千恩万谢、高度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