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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公示
  • 时间:2016-02-29 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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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拟表彰2015年度永平县见义勇为
先进个人的公示
2015年,全县各族人民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美丽幸福新永平建设,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各乡镇(村)推荐上报,县综治办按见义勇为认定标准逐一审核,下列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拟提请县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现予公示。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马世彪  永平县龙街镇人,男,1962年5月生,回族,龙街镇上村村对歌组村民2015年5月19日,三名村民在连家旺河口水塘挖沟引水时,其中一名村民不慎滑入水塘,路过的马世彪及时跳入水塘,将其救出。
谷丽红  永平县博南镇人,男,1969年11月生,汉族,永平县盛大生猪养殖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4月15日晚,永平县大箐路段发生车祸,途径此处的谷丽红带头沿着车滑下的大陡坡查找,将受伤男子背到路边进行施救,并拨打120将车祸受伤者送上急救车。
公示时间从2016年2月29日起至2016年3月6日止,现向社会公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永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永平县政法委办公区永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邮编:672600,电话及传真:0872-6522191,邮箱:ypxzfw@163.com